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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打牌起纠纷 男子“帮忙”致人轻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5-06-10 14:40:40
本网讯(孙瑜)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饶兴东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013年12月12日15时许,被告人饶兴东在一家麻将扑克馆内看别人打牌,被害人黄某与被告人饶兴东的朋友李某因打扑克发生纠纷。被告人饶兴东为帮李某的忙,便用一把U型车锁将黄某的头部打伤。经法医鉴定,被害人黄某的伤势为轻伤二级。 另查明,2015年3月18日,被告人饶兴东家属赔偿被害人黄某医疗费损失共计人民币2000元。被害人黄某对被告人饶兴东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饶兴东目无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饶兴东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且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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