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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留宿朋友家“顺手”盗走摩托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5-05-19 09:02:19
本网讯(漆常青 漆小平) 一位中年男子在偏远山村的朋友家做客两天后,趁朋友上山劳作时,“顺手牵羊”盗走朋友的摩托车。近日,江西省靖安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蔡东林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8月16日,被告人蔡东林来到靖安县三爪仑乡红星村舒先生家做客,并留宿其家中。住了两天后,被告人蔡东林趁舒先生上山砍毛竹时,在舒先生家客厅的壁橱里找到摩托车的钥匙,将舒先生停放在家中客厅的一辆豪剑牌125型摩托车盗走,后销赃给奉新县澡下镇的涂某,得款500元。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价值人民币3273元。现该车已追回,并归还失主舒先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蔡东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27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为了打击刑事犯罪,保护公民财产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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