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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讨烟不成“开玩笑”绊倒他人致重伤领刑
发布时间:2015-05-11 15:19:44
本网讯(张江枢 章茹君) 营山一男子因讨烟不成,于是“开玩笑”将人绊倒,不想致人重伤。近日,四川营山县法院判决该男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吴佑平平日爱和人开玩笑,不过,发生在2014年的“玩笑事”却让他笑不起来。2014年7月,吴佑平在营山一场镇的农贸市场,远远看见过同乡唐某某,于是迎上去伸出手道:“老伙计,给一根烟。”唐某某看了一眼,回答道:“莫得烟。”说完准备离开,吴佑平见状,便挡住其去路,“别那么小气嘛,就一根烟。”说道又伸出手去。唐某某见其缠着不放,没好气道:“你这人怎么回事,说了没有,别挡道。”说完推开吴佑平气冲冲地走了,吴佑平顿时觉得有点伤面子,便想捉弄一下唐某某,于是赶到唐某某身后,伸出腿将其绊倒,唐某某冷不丁被人一绊,一下栽倒在地,顿时鲜血直流。吴佑平没想到闯了大祸,连忙将唐某某扶起送到医院救治。经鉴定,唐某某脑部左侧急性硬膜外血肿,损伤程度为重伤。 唐某某伤愈出院后,吴佑平给予了其2万元的补偿。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吴佑平在与他人开玩笑中,因疏忽大意过失致人重伤的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案发后,吴佑平已与被害人唐某某达到协议,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且已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对被告人吴佑平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所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宣告缓刑。据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吴佑平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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