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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因纠纷持匕首重伤茶馆老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5-07 13:55:17


    本网讯(唐海奎)  四川省营山县一无业男子,因在打牌过程中与茶馆老板发生纠纷,竟持匕首将其捅成重伤。日前,笔者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三年。

    张龙海是营山县的一名无业男子。2014年3月11日晚,张龙海在邻居白飞平的茶馆打牌时,与白飞平发生纠纷,后被群众劝解离开茶馆。次日晚8时许,心有不甘的张龙海又去到茶馆,与白飞平再次发生口角。纠纷过程中,张龙海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白飞平腹部刺伤。经法医鉴定,白飞平之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日前,营山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张龙海对自己的犯罪行为后悔不已。经主审法官主持调解,被告人张龙海与被害人白飞平就附带民事诉讼达成了赔偿协议,白飞平对张龙海的行为表示谅解。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龙海故意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并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矛盾激化引发,被告人张龙海赔偿了被害人损失,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也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符合缓刑条件,可宣告缓刑。据此,该院遂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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