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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妻子被欺 丈夫“发飙”重伤一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5-03-16 14:14:01


    本网讯(周军)  见妻子被人欺负,做丈夫的来了个“该出手时就出手”, “发飙”拿刀将人捅成重伤。一时的冲动,给自己换来沉重的代价。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李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4年1月26日上午10时许,被告人李波与其妻子程某回家经过弋江镇亚环理发店时,程某发现四年前曾骗她的房媛在店内,于是又从家中折返到理发店找到房媛,上前质问她当年为什么要骗她,还打了房媛一个耳光,双方因此而发生争吵。被告人李波跟随妻子也来到理发店,程某告诉他说房媛系当年骗她的人,且被害人房隆打了她。于是被告人李波便上前与房隆拉扯起来,并用随身携带的一把小刀朝被害人房隆的腹部捅去,造成被害人房隆肝破裂,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后被告人李波见捅伤了人,便一人离开了现场,并在离开现场后将凶器丢弃。

    另查明,2015年1月19日,被告人李波及其家属与被害人房隆达成和解协议,被告人李波及其家属向被害人房隆赔偿了各项经济损失六万七千元人民币(不包括之前已经支付的六千元人民币),被害人房隆对被告人李波的行为表示谅解,并请求法院对被告人李波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波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他人重伤二级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李波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李波及其家属积极向被害人赔偿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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