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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为18名当事人追回借贷纠纷款获锦旗
发布时间:2015-04-21 15:18:22
图为当事人向法院赠送锦旗 本网讯(李志攀 贾彦桂) 4月20日上午11时,从安阳赶来的何书芹、田井琴等人敲锣打鼓将一面锦旗送给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并燃放了鞭炮,感谢他们为民办案,公正执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2012年,何书芹、田井琴等18人,将不同数额的钱以买卖房屋的方式借贷给了安阳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由该公司以物业补偿金的形式支付利息,期限为一年或半年。到期后,安阳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支付何书芹等18人借款本金。2014年8月,何书芹等18人将安阳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起诉到滑县人民法院。该案是系列案件,当事人较多且情绪极其不稳定。院领导高度重视,主管院长李春旺作出指示,该案易引发集体上访事件,一定要快审快结。 案件受理后,民二庭庭长张艳丽,主审人景素祯,合议庭成员马胜勤,第一时间接待了何书芹等18人,认真听取了他们反映的情况,并向他们耐心的的解释。随后,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开庭。庭长张艳丽及主审人景素祯对双方当事人作了大量调解工作。庭后合议庭及时进行评议,因案件较多且涉及人数较多,合议庭向主管院长李春旺进行了详细汇报。在李春旺指导下最终合议庭确定了统一的意见。合议庭认为:该案实际上是民间借贷纠纷,安阳德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借款到期后,应偿还本金及利息,遂判决由该公司偿还何书芹、田井琴、魏金娥、朱文英、安芳、许莉等18人借款本金及利息。该案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原告何书芹等18人表示对该案的判决满意。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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