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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法院诉前调解为学校建足球场“排雷”
发布时间:2015-04-21 15:38:10


图为勘验现场后,法官就地对案件进行调解

    本网讯(黄宪伟 马长军)  4月16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柏庄法庭法官深入辖区柏庄镇高冢村,对一起因学校建设足球场引起的土地租赁纠纷案进行诉前调解,受到该校师生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安阳县柏庄镇第二初级中学位于柏庄镇高冢村西头,共有学生400余人。2003年1月份,为美化学校环境,该校与村民王某签订一份协议书,内容为:王某在学校门口外西侧空地上种植花草树木,可以自己出资建简易房做小生意,但学校需要用该地时,王某必须无条件服从学校安排,归还该土地。另双方还就土地租赁费用、门口环境卫生等相关细节进行了约定。今年年初,柏庄镇第二初级中学被遴选为首批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深入开展校园足球培训。然而,校园内面积有限,必须与该租赁地合并后,才能建设成一个标准足球场。校区领导找王某协商收回租赁地时,王某及其家人却以租赁时间长、拆除土地上的房屋需要费用为由,要求赔偿高额损失,拒绝归还。

    “法官您好,俺学校等着建设足球场地,这个事能不能优先给调解一下?”4月15日17时左右,学校校长通过电话向柏庄法庭求助,希望能够尽快处理。为让学校无障碍的尽快建好足球场,4月16日一上班,该院柏庄法庭就组织法官到案发地了解案情,查看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勘验了现场,在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后,当即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一番明理释法,达成初步解决意见。该村村主任对法官来现场调解案件也非常感谢,并表示将尽快按照意见解决此事,尽量不再给法院找麻烦。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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