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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城江法院替七旬老汉成功追回十六年欠款
发布时间:2014-11-25 13:09:38
本网讯(韦丽丽) 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法院帮助下,70岁的李大爷最终追回被王大拖欠了十余年的货款。 李大爷和王大曾是朋友关系。1997年1月至1998年9月期间,王大到李大爷开采的石场打工,负责为李大爷加工石渣、石粉等。在此过程中,双方尚有部分款项未结清。从石场离开后,王大并未及时支付欠款。从1998年10月开始,李大爷就一直催讨王大给付货款,但王大均找借口推脱,随后更是故意逃避。2012年6月,李大爷找到王大,双方对此前尚欠的石料款等款项进行核算后,王大便向李大爷出具欠条,确认其尚欠李大爷3669.60元。李大爷本以为这次王大会及时支付该笔欠款,但一转眼,王大又不见了踪影。李大爷无奈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进入主办法官手中后,主办法官经多方查找终于联系到王大。主办法官遂传唤双方到庭调解,并对王大展开释法析理工作。最终,在主办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工作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王大自愿在今年底前将货款一次性付清给李大爷。至此,李大爷被拖欠了十六年的货款,终于追回。(文中人名系化名)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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