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法院> 执行工作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泰宁法院“点对点”锁定老赖账户执结20年旧案
发布时间:2014-11-19 11:59:59


    本网讯(廖长春)  11月18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严某名下的房产、车辆及银行存款等财产情况,顺利执结一起历时20余年的陈年旧案,深受当事人好评。

    1993年7、8月间,被执行人严某因做生意缺少资金,向原告廖某借款1万元,并立借据一份,约定1995年5月前归还。届期,被告未归还而成诉。在诉讼中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分期偿还所欠原告款项。因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1995年12月,原告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被执行人严某长期外出,无具体联系地址,下落不明,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僵局,该案只能中止执行。

    2014年11月17日,申请执行人廖某到该院要求恢复执行。针对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且案件历时长达20余年,承办法官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当即利用“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向银行、车管所、房产等部门发出查询函。很快,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信息便有了反馈:被执行人在邻县银行有存款足以偿还申请人的欠款。承办法官立即给予冻结,并驱车前住邻县银行进行强制扣划。至此,这起长达20余年之久的陈年旧案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 李冬冬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