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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连户路引矛盾大打出手 伤人者赔钱领刑
发布时间:2015-04-09 16:05:13
本网讯(张瑜) 修建连户路本是好事儿,黔西县中坪镇两户村民却因此大打出手。近日,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刑事案件,判决被告人李少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李少吉与范升福均系黔西县中坪镇凉风村村民,二人因修连户路发生矛盾。2013年10月10日16时,镇干部陈发亮在该村仓上组夹槽处进行调解时,范升福辱骂并投掷石头击打李少吉之嫂钟国荣,李少吉见状便上前将范升福抱摔在地上,用拳脚殴打范升福,随后赶至的李少忠(小杨松)、李光汉(李老五)(二人均未批捕)亦参与对范升福进行殴打,致被害人范升福肋骨骨折。经鉴定,范升福的伤情已达轻伤。 庭审中,李少吉家属赔偿被害人范升福经济损失20 000元并当庭支付,其行为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少吉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成立,应予确认。介于李少吉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从轻处罚。且案发后,李少吉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其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黔西县人民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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