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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网络游戏难自拔 高中生抢劫便利店领刑
发布时间:2015-03-23 16:28:54
本网讯(唐红) 近日,湖南省嘉禾县法院对一起在校学生抢劫便利店的案件依法进行了宣判,17岁的高中生刘某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刘某为自己愚蠢的行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曾经成绩优异又是学校体育尖子的刘某,因沉迷于网络游戏而不能自拔,在花光父母给的生活费后,一时糊涂,竟动起了抢劫的邪念,把目光瞄向了学校附近的便利店。 2014年11月8日,被告人刘某拿着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和校服,戴着墨镜窜至学校附近的一家便利店后,用校服将该便利店店主李某的头蒙住,并将李某推倒在地,威胁让其将身上的财物交出。在抢得店主李某身上1740元现金后,刘某便快速逃离了作案现场。案发后,被告人刘某主动投案自首,而且其亲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嘉禾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强行抢走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某的抢劫罪的罪名成立。鉴于案发时,被告人未满18周岁,系未成年人,且在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其亲属代被告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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