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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门销售假药“一粒肾宝”被判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5-03-06 09:20:37


    本网讯(刘万春)  对于药品,国家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但一陕西籍男子却公然贩卖从河南等地购得的药品“一粒肾宝”,从中获利数万元。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被告人王季萍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季萍自2013年开始多次从河南等地购进“一粒肾宝”(鸿升牌参芪贞胶囊),并分别在宜春市袁州区“好医生大药房”、万载县“金锦大药房”等地进行销售,还采取送货上门方式销售给张某某(已另案处理)等人。案发后,公安机关在被告人王季萍位于江西省万载县阳乐大道的租住房内扣押“一粒肾宝”640小盒,在张某某家扣押“一粒肾宝”16小盒。经宜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检验认定,被扣押的“一粒肾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系按假药论处的药品。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季萍销售假药“一粒肾宝”, 其行为构成销售假药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王季萍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 据此,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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