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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空手而归 窃贼自首被判罚二千元
发布时间:2015-03-04 14:59:25


    本网讯(黄戌娟 罗雪姣)  湘潭县男子黎山见别人家中无人,临时起偷盗念想,遂入户盗窃,因被人发现,一分钱也没捞着便逃走了。做贼心虚的他怕事情败露,最终还是向公安机关自了首。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黎山犯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单处罚金二千元。

    2014年10月9日上午9点,黎山驾驶摩托车途经湘潭县云湖桥镇熊某家时,发现熊某家大门紧闭,家中无人,遂产生入室盗窃财物的念头。黎山将摩托车停放在熊某家屋侧路边,打开熊某家的堂屋大门,进入屋内实施盗窃,其在熊某家西侧卧室翻找财物时,被人发现,尚未盗得财物即夺门而逃。

    案发后,黎山自动向公安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黎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实施盗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因其系盗窃未遂,且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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