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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凌晨在网吧趁他人熟睡盗窃手机被判刑罚
发布时间:2015-03-03 09:56:26
本网讯(杜鹃) 近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龚建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2014年9月24日凌晨5时40分许,被告人龚建在一网吧上网时,趁林某熟睡之机,将林某掉在地上的VIV0牌手机盗走,骑摩托车将该手机藏匿于树下,之后返回网吧继续上网。林某醒来后,发现手机不见,经查看监控录像,属被告人龚建所为,便报警。经审讯,被告人龚建供认了犯罪事实,并带公安人员到藏匿赃物地点提取该手机归还了林某。经鉴定,该手机价值人民币1998元。被害人林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龚建的行为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龚建乘人熟睡之机,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龚建认罪态度较好,追回了赃物,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可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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