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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便宜买赃车 购买者被判刑半年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5-01-22 08:56:13


    本网讯(杨晓东 王寒冰)  贪图便宜购买赃车,终进牢房悔不当初。2015年1月21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被告人谭一鸣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13年10月份一天晚上,谭一鸣在焦作市中站区府城办事处造店村大世界大堤上,一个男子向其出售一辆红色凌越牌三轮摩托车,当时谭一鸣看到车锁是被撬的,车又没手续,明知该车是被盗车辆,但还是以900元价格购得该车。2014年7月8日,办案民警在谭一鸣家中将该车扣押。经公安部门鉴定,该车价值371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谭一鸣明知是他人盗窃的赃物,仍然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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