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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伙以威胁手段索动漫城“场子费” 2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5-01-21 16:28:17


    本网讯(刘万春)  几个社会上的小混混,邀集在一起正事不做,却把眼睛盯住了“动漫城”,以要砸游戏机相威胁收取“场子费”。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两被告人彭成霖、陈贵萍因犯敲诈勒索罪,被一审法院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和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2月22日晚7时许,被告人彭成霖、陈贵萍受尹某某(批捕在逃)邀集,伙同易某、“慈鳖”(另案处理)到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洪塘集镇洪福楼后面的一家动漫城,以收“场子费”为由,以砸机子相威胁,向当班服务员晏某勒索现金3000元。尹某某得款后,与被告人彭成霖及“慈鳖”到宜春城区,被告人陈贵萍及易某留在洪塘。尹某某给被告人彭成霖赃款70元,其余由尹某某支配。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彭成霖、陈贵萍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索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二被告人犯敲诈勒索罪罪名成立。被告人彭成霖、陈贵萍系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二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一审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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