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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情男”持刀威胁将前女友拘禁11小时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06 13:33:12


    本网讯(孙海耀)  女子以双方性格不合为由向男友提出分手,谁料男友痴情不放手,百般纠缠。为使女友回心转意,男子竟持刀威胁并强行拘禁女友11小时。最终,该男子被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24岁的郑浩浩在工作中结识了在一家卫生服务站工作的23岁的小潘,两人很快确立了恋爱关系。可是交往一年以后,小潘发现郑浩浩酗酒赌博,两个人也因此争吵了很多次。郑浩浩多番向小潘保证下不为例,但是每次郑浩浩总是不能兑现。而且,小潘发现,只要自己不顺郑浩浩的想法,他便不是自残就是以死相逼。2014年6月,小潘跟郑浩浩提出了分手,郑浩浩竟然用啤酒瓶砸头的这种方式自残,但是去意已决的小潘还是跟郑浩浩分手了。

    无法自拔的郑浩浩对于小潘提出分手这件事,心中很是不满,依然希望能够通过自己的方式来挽回这段感情。7月的一天,郑浩浩带上一把尖刀来到了小潘工作的卫生服务站。正在值班的小潘看到郑浩浩便催促他赶紧离开,郑浩浩便拖着小潘便往外走。就在小潘欲挣脱的时候,郑浩浩拿出提前准备好的尖刀威胁小潘,无奈之下,小潘只好跟随郑浩浩离开。

    郑浩浩搂着小潘的脖子从卫生服务站出来以后直接打出租车到了招远、潍坊等地,郑浩浩希望通过带着小潘出来玩能让小潘回心转意。小潘对于郑浩浩用刀威胁她更是感到后怕,坚决不同意与郑浩浩和好。见小潘态度依然强硬,郑浩浩带着小潘来到一家宾馆,威胁小潘不准外出。晚上10点,郑浩浩接到父亲的电话得知,小潘的老板在得知郑浩浩用刀威胁小潘离开以后便报了警。郑浩浩在父亲的劝说下,带着小潘赶回莱州。

    回到莱州沙河的郑浩浩仍然不想放弃和小潘的感情,依旧纠缠小潘要与其好好谈谈。此时,闻讯赶来的民警将郑浩浩控制,从他的身上搜出了那把尖刀。

    莱州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郑浩浩非法拘禁的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郑浩浩使用械具非法拘禁他人,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郑浩浩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处郑浩浩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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