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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他人偷牛起争执 牛主人重伤邻居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12 16:56:32
本网讯(罗彩萍) 他人盗走耕牛本是不该,无故猜疑将人捅伤更是不该。1月12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廖宾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2014年1月19日,廖宾发现自家的一头耕牛被盗,据村里人说邻居廖某经常和外面的人一起去偷牛,廖宾怀疑自家的耕牛也是廖某所为。1月21日,廖宾早早来到廖某家质问廖某是否盗走他的耕牛,廖某当即表示其从未盗过别人的耕牛,为此,二人发生争执,后廖宾开始对廖某拳打脚踢,并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在廖某的腰部和背部各捅一刀。经武宣县公安局法医鉴定,廖某的损伤程度为重伤,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廖某的伤残等级为九级。 案发后,廖宾逃离现场,廖某被本村村民送到医院治疗,为了表示歉意,廖宾几次到医院看望廖某并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后廖宾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开庭审理期间,廖宾的家属和廖某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并获得廖某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宾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案发后,廖宾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予以从轻处罚。廖宾垫付了廖某的大部分医疗费,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廖宾的家属与被害人就其他损失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可视为廖宾确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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