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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先后8次“光顾”同一邻居家窃钱财被抓
发布时间:2015-01-08 16:59:36


    本网讯(刘万春 罗珊珊)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在失主刘女士看来就觉得此话未必完全正确,因为住她隔壁的男子是个贼,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就先后“光顾”她家八次。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卢蒙洋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被告人卢蒙洋随其母亲伍某某一起租住在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某单身公寓。

    2014年8月22日下午3时左右,被告人卢蒙洋通过爬窗方式进入隔壁刘某某家盗窃,虽未盗得财物,但盗走了客厅防盗门钥匙一把。之后在8月23日至9月5日期间,被告人卢蒙洋先后六次通过爬窗或者使用钥匙开门的方式进入刘某某家盗窃,盗得现金人民币共计2000元左右。

    9月9日凌晨5时许,被告人卢蒙洋通过爬窗再次进入刘某某家盗窃,被失主刘某某夫妇当场抓获。

    案发后,被告人卢蒙洋家属已赔偿失主刘某某全部损失,失主刘某某对被告人卢蒙洋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卢蒙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卢蒙洋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被告人卢蒙洋家属已赔偿失主刘某某全部损失,失主刘某某已谅解被告人卢蒙洋,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卢蒙洋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性,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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