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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教唆俩少年盗走邻居未拔钥匙电动车获刑
发布时间:2015-01-07 13:43:27


    本网讯(罗彩萍)  俗话说再穷再想也要做到不偷不抢,广西武宣县的廖玉梅却没有做到这一点,邀朋友一起盗走邻居家的电动车。1月6日,武宣县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判决被告人廖玉梅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2014年7月4日晚上11点,廖玉梅从出租房中出来,走到楼梯间发现邻居家的一辆电动车不但没有上锁还没有拔下车钥匙,廖玉梅好奇地过去看了一下,见四处无人,便趁机把钥匙拔了下来,然后迅速离开。带着钥匙找到自己的两个未成年的朋友,邀约她们一起前去偷车。意识到出租房的楼道装有摄像头,害怕邻居会认出自己,廖玉梅叫朋友上前偷车,她则在门口外面接应,盗得电车后廖玉梅以8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发现电动车不见后,失主立即报案,公安民警立即展开调查,公安民警在被告人廖玉梅的租房内将其抓获,被盗的电动车也已经追回退还给失主。

    经武宣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被盗的电动车价值为2325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廖玉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232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廖玉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确有悔罪表现,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廖玉梅教唆未年满十八周岁的梁某、韦某犯罪,酌情从重处罚。

    综合以上情节,法院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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