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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简建华等15人亿元走私案今天复庭审理
发布时间:2014-12-29 15:26:39
15被告人在庭上。 本网讯(黄琼) 今天(12月29日),广西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复庭审理简建华等15人特大走私烟酒案件。公诉人、各辩护人及15名被告人到庭参加了诉讼。 对简建华等15人特大走私烟酒案,公诉机关指控:简建华等15人组成的走私团伙在2013年3月至8月间,从越南走私各类烟酒共计23.4073万件入境,偷逃税款超过1.3亿元。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简建华等15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从国外走私烟酒入境,偷逃应缴税款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走私普通货物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2014年8月4日,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由于庭审中,简建华不认罪,认为自己不但不是该走私团伙的头目,而且根本没有参与该团伙走私。其他被告人虽然承认有走私行为,但对海关和检检察机关侦查、认定的走私物品的数额、计算办法、计税标准和办法及部份被告人对犯罪地位(主、从犯)等问题提出异议。 根据第一次庭审情况,法院为了慎重,公平、公正处理好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充分保护被告人的诉权,建议海关和公诉机关对相关问题进一步的补充调查核实。 法院根据公诉机关复核调查情况,决定2014年12月29日复庭审理,进行举证和质证。 复庭审理中,公诉机关坚持认为,原来向法庭提交的证据是充分的,计算办法是科学合理的,计税也是有依据的,认定事实清楚,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法官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庭审调查,讯问了相关被告,充分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各被告人及各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各被告也进行了最后陈述。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将另行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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