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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多次以药物麻醉偷盗家狗换钱花获刑1年
发布时间:2014-11-06 13:37:37
本网讯(于勇) 一男子为了发笔意外之财,居然干起了偷狗的勾当,结果锒铛入狱,受到法律严惩。11月6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强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今年34岁的张强系登封市颍阳镇人。虽然只有小学文化程度,但一天到晚就想着利用“捷径”发财致富。经过走乡串村的不断睬点,张强发现农村饲养家狗的村民很多,而且这些家狗看管不严,白天大都在村口转悠,晚上才回家。张强同时又打听到市场上家狗很“火”,即使卖不掉吃了味道也不错。于是张强开始了偷狗的营生。 2013年8月至9月,张强先后到登封市东金店乡、君召乡、大金店镇、少林办事处等地,采用药物麻醉的手段,盗走19户村民喂养的家狗共计19只,价值共计4520元。同年10月24日,张强携带鸡爪及麻醉药物,再次准备到伊川县半坡乡盗狗时,中途被登封市公安局颍阳派出所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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