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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潜入昔日室友宿舍盗窃银行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06 10:21:45
本网讯(王锡怀) 一男子离开公司后,悄悄进入昔日的工地板房宿舍,拿走了朋友的银行卡,并从卡中取出了现金2400元。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文海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文海在米易县某建筑公司上班时,与郑建友同住一个工地板房宿舍。两人是要好的朋友,李文海经常帮郑建友取钱。后来,李文海离开了公司。2014年3月下旬的一天17时许,李文海回到以前上班的公司,进入郑建友居住的工地板房宿舍内,将郑建友放在枕头下的一张银行卡盗走。3月29日下午,李文海在工商银行的自动取款机上从卡中取走了2400元。4月12日14时许,李文海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后,李文海退还了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文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李文海认罪态度好,积极退还赃款,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遂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文海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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