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一农民利欲熏心盗窃抗旱水泵被判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4-11-04 15:34:31


    本网讯(于勇)  一农民悄悄偷走抗旱水泵后,满以为天衣无缝没有人知道,却不料被监控录像摄下了其作案的整个过程,结果领刑受罚。11月4日,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真强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今年33岁的李真强,是登封市告成镇的一位农民。2014年2月7日上午,当他驾驶三轮车途径本村一河沟时,发现河边一台崭新的水泵(价值4600元)无人看管。当时,李真强明知这台水泵是用于抗旱浇麦所用,但却利欲熏心,偷偷将水泵拆除放进车内运回家中。李真强原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无人能晓,却不料被公安机关安装在村里的监控录像摄下了其作案的整个过程。

    原来,为了大力加强治安防范措施,公安机关在该村主要地段安装上了录像监控系统,以随时监视辖区情况。而李真强正好撞在了“枪口”上。在铁的事实面前,他只好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真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加之自愿认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确有悔罪表现,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可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