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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与他人合谋专偷高档酒店房客财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0-29 11:38:04


    本网讯(黄戌娟 卢为明)  “在高档酒店消费的人身上肯定带了很多现金,且酒店里人多好下手。”广西田东县小伙农博这样想,也这样做了,他伙同他人作案两起,就盗得财物近7万元。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农博犯盗窃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零九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4年3月14日凌晨4点,农博伙同农某某、岑某某(两人在逃)窜至湘潭县易俗河镇某高档酒店的六楼,由农某某负责望风,岑某某使用自制开锁工具打开8605房房门,农博进入房间内实施盗窃,将在该房住宿的房客李某某的2640元现金、一部黑色苹果手机盗走。经鉴定,该被盗手机价值为1392元。而后,农博等三人又窜至该酒店五楼,以同样的方式打开8502房房门,进入房间内实施盗窃,将在该房住宿的房客张某某的8000元现金盗走。

    2014年3月16日凌晨4点,农博等三人窜至醴陵市某大酒店的十楼,盗窃1011房客叶某某的18000元现金、一条重132.54克的黄金项链。经鉴定,该被盗黄金项链价值为38171元。农博等三人两次的涉案财物价值共计68203元。

    2014年5月7日农博作为网上追逃人员,被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公安局抓获。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农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其在2010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零八个月,此次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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