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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多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室盗窃领刑
发布时间:2014-10-27 16:42:29


    本网讯(黄戌娟 谭凤明)  当有人到你家说想寄存电缆线,你肯定会很警惕,但如果他说是电信部门的工作人员,大家也许会放松警惕。湘潭市的叶荣和沈城正是抓住人们的这种心理,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入户,一人分散人们的注意力,另一人趁机盗窃钱财。不到三年的时间,两人共作案57次,共同盗得财物177660元。近日,湖南省湘潭县法院对叶荣和沈城犯盗窃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两人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2011年7月11日上午10点,叶荣和沈城骑摩托车窜至湘潭县梅林桥镇张某某家,两人冒充电信公司工作人员,以寄存电缆线为由入室,之后又以需要零钱换整钱为由探明张某某放钱的位置,再借故支开张某某,趁机盗走张某某家二楼房间的现金10000元,得手后两人驾驶摩托车逃离现场。

    2011年至2014年4月期间,叶荣、沈城驾驶摩托车先后窜至湘潭县、宁乡县、韶山市、株洲市天元区等地,以电信部门工作人员寄存电缆、民政局工作人员办理五保户、测绘人员存放工具、购买生猪、租房等各种理由,针对农村老年人实施盗窃犯罪,共同盗窃作案57起,共同盗得财物价值17766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叶荣、沈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两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因两人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均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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