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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子冒充法官多次诈骗他人钱财获刑3年
发布时间:2014-10-28 09:58:09


    本网讯(丁梅 曹友喜)  2014年10月27日,安徽省蒙城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以招摇撞骗罪,判处被告人贾进元有期徒刑三年,责令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

    被告人贾进元,男,现年45岁,曾因犯抢劫罪、诈骗罪、盗窃罪,两次入狱服刑。2014年5月,被告人贾进元冒充人民法院法官,以为他人办理社保、驾驶证、公务员身份、取保候审和帮助要回执行款等为由,作案四起,骗取被害人韩某现金2900元、马某现金3000元、李某现金1220元、张某现金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进元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新罪,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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