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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司机驾车违反交规致两死一重伤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4-07-07 09:00:16
本网讯(周翠元) 近日,云南省大关县法院受理了一起由大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刘大东交通肇事罪一案。此案经公安机关立案后,于2013年3月24日对被告人刘大东取保候审。 公安机关侦查查明,2013年8月10日,被告人刘大东驾驶渝CK1178号重型厢式货车沿渝昆高速由昆明往重庆方向行驶。同日10时20分许,被告人刘大东驾驶该车行至G85渝昆高速K499+OM(大关县境内金坪隧道往麻柳湾方向200米处)时,与对向行驶的胡长恩驾驶的川QJ7589号小型普通客车碰撞,造成川QJ7589号小型普通客车乘客晋加强、车发全2人当场死亡,乘客周礼刚重伤及驾驶员胡长恩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被告人刘大东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交通事故,致两人死亡,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遂向法院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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