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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抢两女微信好友 男子抢夺抢劫两罪并罚
发布时间:2014-05-19 14:37:17
本网讯(梁柱生) 四川江油一男子先后两次抢财物,5月16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按抢夺罪与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 被告人田世雄,1978年生,江油市香水乡农民,小学文化。田世雄是附近有名的“潮哥”(四川话,指那些赶潮流、讲时髦的人),打工有了几个钱后,就买了个智能手机,并学会了使用微信。后来在微信中,跟42岁的风骚女人李某打得火热。 2013年7月28日,田世雄把李某约出来,到一茶馆一起喝茶、唱歌、开房,玩得不亦乐乎。期间,田世雄拿出600元交给李某,要李某陪他耍一晚上。可到了凌晨一点钟,李某提出要回家。田世雄很不满,便叫李某把钱还给他,李某将收取的600元还给了田世雄,田世雄假惺惺送李某出门。出门后,田世雄趁李某不备,拽下她脖子上的项链,夺路而逃。 后经鉴定,该项链值4868元,田世雄销赃,得赃款3260元。 2013年8月1日,田世雄又故伎重演,用微信把22岁的女子黎某约出来见面。两人吃过午饭后,便到音乐茶座唱歌、喝酒。期间,田世雄见黎某年经漂亮,性感丰满,穿得也很暴露,就乘着酒兴,对她动手动脚。黎某很反感,提出离开。田世雄大怒,扇了黎某两记耳光,并夺过黎某的挎包说道“只要你陪我,我自然会把包还给你。”之后,田世雄谎称上厕所,拿上黎某的挎包走了,包内有500元、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等财物。 5月16日,江油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认为田世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人不备,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抢夺罪;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方法抢劫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 法盲田世雄说:“什么抢夺抢劫的,不一样吗?”法官说:“不一样,你抢李某是抢夺,你抢黎某是抢劫。性质不一样”。 最后,江油法院依照《刑法》第267条、第263条、第53条、第69条之规定,判决田世雄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半,并处罚金3000元。总合刑期:有期徒刑4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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