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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警抓赌敲诈八千元 一审四被告人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05-12 09:22:23


    本网讯(张凯)  四名协警接到有人赌博的线索后,以查赌为名,敲诈他人8000元共同分赃。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四名被告人五个月至九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以罚金。

    刘义、沈伟、宋刚、聂开阳系贵州省黔西县公安局聘用协警。2014年1月8日,被告人刘义获知有人在县城安居小区赌博的线索,在公安机关未安排出警的情况下,邀约沈伟、宋刚、聂开阳到达赌博地点,以查赌为名,利用参赌人员害怕被处罚的心理,敲诈王某8000元,四人将赃款共同分赃。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赃款追回发还王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义、沈伟、宋刚、聂开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威胁手段,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共同犯罪中,刘义起主要作用,系主犯;沈伟、宋刚、聂开阳起辅助作用,系从犯。鉴于四被告人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对其从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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