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男子庆生后醉驾撞死一人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4-05-05 13:57:06


    本网讯(祝文锋)  庆祝生日本是件高兴的事,但因为庆生而喝酒乃至醉驾就难免乐极生悲了。4月11日,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一审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被告人胡聪聪有期徒刑五年。

    2013年9月4日是被告人胡聪聪的生日。当晚,被告人邀请朋友到KTV为自己庆祝生日,几个人一起唱歌、喝酒、吃夜宵。结束后,被告人无证驾驶两轮助力车,载着四个朋友在市区道路上超速行驶,撞上了停在路边的助力车,致使坐在车上的被害人钟某倒地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检测,案发时被告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85mg/100ml。经交警认定,被告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胡聪聪明知自己无驾驶证,在喝酒后仍驾驶无牌两轮助力摩托车,超载超速且占道行驶,应当知道该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损失的结果,但被告人轻信能够避免,仍坚持驾车行驶到街道上,导致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