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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深夜叫喊搅人睡觉 男子武力制止获刑
发布时间:2014-04-29 10:42:15
本网讯(兰珊) 因他人夜晚酒后在住处附近喊叫影响休息,市民上前制止过程中发生争执,市民一气之下抄刀“亮剑”将其捅伤,结果却因小失大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不但赔钱还被判刑,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高全坤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1979年11月出生的高全坤系该县居民,初中文化。2013年9月8日21时许,被告人高全坤因不满刘某酒后在其住处附近喊叫影响休息,出外制止时与刘某发生争吵。后高全坤的父母二人循声而来,双方发生争执,相互推搡。在争执过程中,高全坤在其院内压水井旁随手拿起一把刀向刘某腰部捅刺一刀,致其腹部、左腰背部损伤,构成轻伤。 经被害人报警,今年1月19日,公安机关将高全坤抓获归案。3月3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诉讼过程中,被告人高全坤的亲属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实际履行,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 上述事实,被告人高全坤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全坤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辩护人关于被告人系初犯、自愿认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被害人也有过错的辩护意见与查明的事实一致,法院予以支持。被告人高全坤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可依法从宽处罚。 综合上述量刑事实,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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