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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送葬队伍经屋前不吉利为由打伤人获刑
发布时间:2014-04-25 08:43:14


    本网讯(黄戌娟 卢为明)  别人去世出殡时,送葬队伍经过自家屋前是很平常的事情,可家住湘潭县分水乡的唐开启却认为这坏了他家的“彩头”。他以此为由砸坏送葬队带队人何某家的财产并殴打对方,致其轻伤。近日,湖南省湘潭县人民法院对唐开启犯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2012年5月6日上午,湘潭县分水乡陈某的母亲过世出殡,陈某家安排由何某带路抛撒冥钱。何某带着送葬队伍经过唐开启屋前道路。当天10时许,唐开启以何某带送葬队伍经过其家门前坏了其“彩头”为由,砸坏了何某家一块玻璃和一把椅子,后经当地村民协调,双方同意一个月后调解此事。

    2012年6月6日上午9时左右,双方在陈某家调解此事。在调解过程中,唐开启再次因何某带错路而与之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唐开启突然持木质靠椅砸向何某,导致何某额头右侧受伤流血。何某的妻子立即上前帮忙,三人随即发生扭打,后被周围村民制止。经鉴定,何某的损伤构成轻伤。

    案发后,唐开启已与何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全部履行,获得了何某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唐开启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取得了受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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