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小伙为朋友“两肋插刀”致人重伤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03-24 11:08:29


    本网讯(陈康)  一“90后”小伙林海洋在看到朋友姚某被王某、李某等人殴打后产生替其报仇的念头,用刀捅伤所谓的“仇人”,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2014年3月14日,新疆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林海洋作出了判决。

    2013年5月20日,被告人林海洋约姚某在聚友网吧见面,后林海洋携带折叠匕首和姚某于20时许来到阿瓦提县四中学校门口堵截王某等人。待王某放学从校门口出来时,林海洋上前拦住王某,后双方发生口角,王某、李某等几人开始围打姚某,被告人林海洋见姚某被多人围打,便从裤子口袋掏出随身携带的黑色折叠匕首,将王某和李某捅伤后逃离现场。后林海洋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鉴定,被害人王某、李某损伤程度为重伤。经新疆振兴司法所鉴定,被害人王某、李某的伤残等级均为十级。

    在开庭前,被告人林海洋的父亲林永平分别给被害人王某、李某每人赔偿经济损失12500元,取得了两被害人家属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海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被害人王某、李某重伤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2014年3月14日,阿瓦提县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海洋犯故意伤害罪(重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