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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以“养儿防老”为由拒赡养八旬老父被诉
发布时间:2014-01-14 10:49:30
本网讯(赖溢晓 蒋碧蓉) “养儿防老”这一传统观念,竟然成为岳池一女子拒绝赡养老父亲的荒唐理由。在将父亲积蓄榨干后,她将父亲扫地出门。近日,在四川省岳池县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重拾亲情。 张大爷家住岳池县花园镇高石梯村,今年已经88岁高龄,和老伴以务农为生,费尽毕生心血将子女养大成人,本以为可以颐养天年,但不幸却接踵而至。其唯一的儿子在2006年因车祸不幸身亡,老伴也在2013年2月份去世。张大爷只有把养老的希望寄托在女儿身上。而女儿张某曾在张大爷处多次借款共计8590元,承诺在张大爷年老时赡养张大爷。 但张大爷在张某处仅仅住了3天,张某及其丈夫就叫张大爷“滚”,不愿意再赡养老人。理由仅仅是“养儿防老”,而张某是嫁出去的女儿,没有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今,张大爷孤身一人,每月仅靠养老保险55元和低保75元度日,身患脑血栓和胃病却无钱医治。无奈之下,张大爷将女儿张某诉至岳池法院。 最终,经承办法官多方调解,张某及其丈夫同意赡养老人,张大爷念及父女之情也于近日撤诉。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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