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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富平医生贩婴案今日宣判
作者:李婧 杨孟辰   发布时间:2014-01-14 09:02:44


案件一审被告人被押解进入法院。

    1月14日上午9时,张淑侠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专家分析,根据已经披露的案情,张淑侠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2013年12月30日上午,此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庭审当日,公诉方对张淑侠的犯罪事实进行了当庭指控,并出具各种证据。公诉方指控,张淑侠被控贩卖新生婴儿6次,涉及被拐卖婴儿7人(其中一名婴儿死亡)。其中有6名婴儿被公安机关依法解救并送还亲生父母,1名婴儿被张淑侠卖给他人后死亡。渭南市检察院认为,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张淑侠拐卖儿童数量多达7人,且在拐卖过程中致一名婴儿死亡,具有两项从重情节。

    张淑侠的辩护人则认为,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第一项犯罪事实外,其余五起均是在公安机关未掌握的情况下,张主动坦白交代,属法定从轻情节。在张淑侠提供的线索下,本案中被拐婴儿均被解救回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婴儿父母是自愿决定放弃婴儿并签字确认的,应对婴儿被拐事实的发生负一定责任。 被告人张淑侠表示,向受害者家属致歉,并认罪服法,希望法庭给自己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介绍,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等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张淑侠的行为符合两项加重情节: 拐买儿童三人以上以及造成被拐卖儿童死亡,所以她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但是,洪教授分析认为,她没有打骂冻饿等虐待孩子的行为,其中一个婴儿的死亡也不是她虐待造成的,所以张淑侠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不大。

    北京律师张燕生认为,对她的判刑可能是十四年或十五年。“到目前为止,我们还未见到张淑侠具有‘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因此,不太可能判处死刑。”张律师介绍,根据张淑侠拐卖七名儿童这个情节,对其量刑可能是在十二年到十五年之间。作为妇产科医生,利用自己在这个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和人们对医生的信任,以盈利为目的拐卖儿童达七人之多,其行为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不仅仅伤害了儿童和其亲属,还破坏了已经建立起来的人们对医生这个职业的信任,因此应当考虑适当从重。因此,对她的判刑可能是十四年或十五年。

    案件回顾

    2013年7月16日,陕西渭南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淑侠(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以“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为由将婴儿以2.16万元价格卖掉。随后,婴儿家属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接报后,富平警方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

    8月5日,产妇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

    截至8月9日,富平警方接到多起类似报案,先后立案查实5起。

    8月9日,张淑侠等9名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陕西富平县对该县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

    12月25日,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官网上发布公告称,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医生张淑侠涉嫌拐卖婴儿案将于12月30日上午9时在该院公开开庭审理。

    12月30日上午9时,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来源: 人民网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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