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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襄城法院“四注重”强化审判管理
发布时间:2013-12-30 10:03:26
本网讯(王洪亮 樊高峰) 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不断强化审判管理,始终将结案均衡度作为审判工作重点之一,通过分析影响均衡结案的各种因素,采取有力措施,重点解决结案中存在的前松后紧问题,初步实现了收结案动态平衡、未结案相对稳定的良性循环态势。 注重统筹,完善均衡结案机制。整合全院审判人力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尽最大努力保证一线法官集中精力办好案。同时,根据民商事案件多的实际,将民事案件向业务量少的庭如行政庭、审监庭均衡分流,解决案件数量不均、办案压力不平衡的问题。在分配案件时,由立案庭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法官的办案能力水平等,动态合理地进行分案,降低因部分法官承办案件数量过多对均衡结案造成的不利影响。 注重认识,强化干警均衡结案理念。将均衡结案置于审判管理的核心地位,要求全院干警切实转变观念,树立均衡结案意识,引导法官从片面追求年终结案率向重视月结案均衡度转变,确保办案人员从思想根源上提高结案率。 注重落实,完善考评监督机制。以案件月评会为抓手,每月对各部门和各审、执行人员均衡结案、卷宗评查、卷宗归档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通报,认真做好每月结案情况通报公示和动态分析;完善审限预警机制,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预警催办和督办;强化审限管理制度,对需延长审限的案件,严格办理延长审限审批手续,控制案件审限的延长;建立谈话制度,对均衡结案率低于全院平均水平、未结案件较多的部门负责人和承办法官进行谈话,督促提高办案效率。 注重调解,实现结案方式均衡。在结案方式上,要求做到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既不能忽视调解,又不能久拖不结。进一步增强调解意识,对群体性纠纷、矛盾易激化纠纷、婚姻家庭类纠纷及当事人申请司法鉴定时间跨度长的纠纷等,加大调解力度,尽量以调解方式结案,减少办案周期,促进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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