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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家法院学习“枫桥经验”促进审判工作开展
发布时间:2013-12-09 11:15:10
本网讯(何有财) “党政动手,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枫桥新经验,已成为新时期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典范。12月6日,云南省巧家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学习贯彻“枫桥经验”。 该院成立了学习领导小组,在全院推广“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典范。以四群教育及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相结合,以建立“法官工作站”“无诉讼村”试点等方式,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实现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良好效果。坚持抓源头、抓苗头、抓基层、抓基础,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巧家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环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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