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帮热心人一套好机制 社会矛盾“无缝调解”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法院“调解110”工作纪实 作者:张翠芳 发布时间:2013-12-30 10:32:59
装修纠纷当事人握手言和 “不用花钱,不用打官司,一个电话就有人上门服务。他们用庄稼话儿讲庄稼理儿,解决咱庄稼人的事儿。”河间法院“调解110”机制自2008年扎根在河间市的各个村庄以来,已成为百姓解决问题、纷争的“贴心人”。 一条热线电话温暖百姓心 “您好,这里是河间法院3659110调解热线,请问有什么可帮到您的……”河间法院司法调解中心法官接听专门的“调解110”热线电话。“您的纠纷不用起诉,免费化解矛盾纠纷网络已覆盖全市,调解110热线——3659110”,这是河北省河间市兴村乡龙关村张某手机收到的河间法院的温馨提示。正为宅基地纠纷伤脑筋的他,马上拿起了电话。“不用花钱,不用打官司,有纠纷请拨打河间法院调解110热线——3659110,24小时接听群众报调电话”,这是河间有线电视上的滚动条目。不同形式、不同途径,河间法院“调解110”走进了河间市的千家万户,方便了群众,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介入、第一时间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为基层矛盾化解构筑了“第一道”牢固的“防线”。5年来,这套为百姓排忧、急百姓所急、让百姓称好的机制化解了3000余件社会矛盾纠纷事件。 一支热心队伍解决千家事 “今天到村里去给人家调解纠纷,打车来回花了50块钱。”64岁的李秀芹刚调解回来,就讲起了她“马到成功”的战绩。 李秀芹是时村乡人民调解室主任,赶上需要紧急调解的纠纷或道路远的村,她都得打车,没少在交通费上搭钱。“法院多次说给俺些补偿,俺不要,为了钱俺干这活儿享受的乐趣就变味了。”李秀芹说道。 今年七月份的一天,李秀芹接到了“调解110”热线转给她的一件案子,由于刮风下雨,一条网通的电缆掉在了路上,骑车路过的时村乡李某被绊了一跤,双方为赔偿事宜争了起来。 “你疯了吗,要两万块,你只是磕破了点皮!”一进李某的家门,李大妈就开门见山。 “这事您可管不了,不行我们就上法院!”李某有些执拗,“这事跟咱村没关系!” 听到这话,李大妈马上从包里掏出一个白色证件摆在了李某的面前。上面印有“河间市人民法院特聘调解员”的字样,还有李大妈的人头照。 “上法院之前,先过了我这关。”李大妈说话更硬气了。 两小时之后,双方同意,以5000元的赔偿结束争端。 “自从‘调解110’开通以来,我每天都跟公安人员一样随时待命。”李大妈说。 李大妈是河间法院于2008年聘任的调解员之一。时村乡是她的“责任田”。目前,在河间法院遍布全市各乡镇、街、村的诉前调解网络中,已经有128名李秀芹这样的特聘调解员随时待命。法院为这些调解员配备了“调解专用手机”,并给全市20个人民调解室订阅《人民法院报》学习法律、知晓时事,组织每周一次的法律学习班。他们按要求,在接“调解110”电话后48小时内介入到矛盾纠纷中进行处理,调解期限为一个月,调解成功的案例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或共同申请到法院进行司法确认,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则由基层法庭指导当事人进入诉讼渠道。 一套高效机制赢得万口赞 这是一起因房屋装修引起的纠纷,纠纷的双方是瀛州镇一街村民宋某和王某。2005年宋某为王某家安装水暖,因水管在使用过程中存在漏水的问题,王某以此为由多年来一直不支付14000元余款。司法调解中心主任田子岂通过“110热线”得知此事后,多次和调解员上门做双方的工作,经过20多天的不懈努力,双方被法官和调解员真诚打动,也逐渐做出让步,田主任看到调解有望,随后将双方约到了河间法院阳光调解室进行了最后一轮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拿到调解书后,双方当事握手言和。宋某对田主任说;“调解110”机制又快又方便还省钱。”王某也说:“到这儿还真是来对了。”这是“调解110”机制运行以来成功调解纠纷的一个缩影。 “调解110”工作最早延伸到2008年,河间法院将司法工作拓展到了基层,整合基层社会资源,建立起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导、群众参与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调解110”。他主要运行模式:司法调解中心是中枢,3659110调解热线是纽带,分布在全市20个乡镇的128名调解员为主体,广大村镇调解组织是基础,各法庭驻乡法官是支撑。纠纷主要有三个来源:直接打热线的、立案庭转来的、乡镇委托的。几年来,3000余件民间纠纷在源头和诉前得到化解,在“诉讼爆炸”的大背景下,该院民商事案件收案数却连年下降,近三年降幅分别达14.4%、6.9%和6.5%。不打官司不花钱的纠纷处理方式,为河间的基层稳定提供了便捷途径,也降低了农村社会管理成本,这几年,全市“民转刑”案件锐减,群众安全感提升。说起河间法院“调解110”工作,河间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彦明给予这样的评价:“由于始终坚持群众路线,践行司法为民,‘调解110’机制在‘平安河间’建设中发挥出巨大作用;而有了人民群众这块‘试金石’,河间法院工作水平得到整体提升,司法权威的“含金量”也更大了。” 责任编辑:
李亨通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