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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德法院突出“三抓”做好行政审判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10 09:35:17
本网讯(童子颖 许立安) 广德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行政案件协调机制。 抓落实。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探寻案件纠纷成因,制定最佳协调方案;切实增强工作透明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案,让当事人看得见、听得懂、信得过;在释法析理的基础上寻求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将双方对法律的认识统一到正确的轨道上来,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调协议。 抓全程。在立案环节,关心当事人的司法诉求,探寻解决行政争议的平衡点,在源头上化解“官民”纠纷;在庭前环节,搭建沟通平台,让双方当事人平等对话、自愿协商;在庭审环节,细心查清案件事实,把握时机,积极协调;判后环节,进一步对当事人释法析理,积极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主动发出司法建议。 抓效果。实行由承办法官进行协调、合议庭全面协调、分管领导参与协调的多层协调机制,形成行政协调工作合力;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行政审判、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络沟通,增进了解,形成共识,为行政审判协调工作的开展创造有利条件。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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