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智障弟弟扫墓放鞭炮火烧山 大义嫂嫂勇担责
发布时间:2013-12-18 10:14:21


    本网讯(余杰 何妙玲)  2013年上半年,家住桃源县郑家驿乡的郑芳与丈夫的智障弟弟万祥,准备为过世的亲人扫墓。在准备好祭拜东西后,郑芳临时有点事要忙不能马上过去,考虑到以前万祥一人也放过鞭炮,便让万祥一个人去扫墓,并叮嘱万祥只能先过去呆在那,一定要等她过来了才能开始。

    可没过多久,郑芳见墓地方向冒起大量的烟雾,急忙邀人一起上山,只见万祥正在墓地旁边打火。原来是万祥见嫂嫂长时间不来,便准备先放鞭炮,在燃放时不小心点燃了附近的枯草,郑芳一群人见了急忙灭火,因为天气干燥火势很快蔓延开,待扑灭后,附近的林木已经烧毁了一大片,经相关部门统计,此次火灾损失共计36700元。

    万祥的父亲老万得知事情后,独自跑到外地务工,以逃避责任。林业站为维护山林权益,无奈之下将老万、郑芳、万祥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桃花源法庭受理了此案。

    法官通过调查得知,这个家庭里,丈夫常年在外务工,女主人郑芳独自在家带两个孩子读书,平时就靠她干点零活补贴家用,除此之外她还要帮公公照顾丈夫的智障弟弟,生活很艰难。

    鉴于此,法官积极进行调解,希望能将赔偿合理化。令法官没想到的是,郑芳主动提出由自己赔偿,她表示,火灾虽然不是她放的,但是智障弟弟是自己照顾的,他的错,做嫂子的也得承担,家里虽然困难,但是日子过紧一点也还能还钱。

    乡林业站相关工作人员十分敬佩郑芳的精神,考虑郑芳家庭的实际情况,经过向上级部门反映,决定减少郑芳、万祥的赔偿额度。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郑芳承担各项损失15000元,其他损失林业站自愿承担。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