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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化身“雌雄小盗”联袂作案双双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3-10-28 10:02:39


    本网讯(聂国华)  大家知悉雌雄大盗联袂作案的故事或许大部分时间在电视剧中出现,但这种故事在现实中也有出现,不过是男女恋人在本市青山湖区罗家镇小偷小摸,我们称之为雌雄小盗。近日,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雌雄小盗联袂作案的案件,男犯唐华德于今年7月份被本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女犯蒋艳号于今年10月份被本院判处拘役五个月。

  唐华德与蒋艳号系男女恋人,二人均为80后。2013年3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蒋艳号同唐华德(已判刑)经事先商量,来到本市青山湖区罗家镇罗家汇金盾服饰专卖店,由蒋艳号负责引开店员注意,唐华德窃得被害人杨某三星I9220手机(价值人民币2780元)一部。

  2013年3月25日下午2点许,被告人蒋艳号同唐华德经事先商量,来到本市青山湖区罗家镇氨厂菜场附近的 “金鑫美的”电器店内,采取同样作案方式,在窃取被害人樊某的一部三星I9300智能手机(价值人民币3498元)时被樊某发现并当场抓获后报警。

  该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蒋艳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同他人采取秘密手段,二次盗窃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6278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其在实施起诉书指控的第二起盗窃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其犯罪目的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且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蒋艳号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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