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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行车路上打盹 追尾致人伤亡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0-23 09:21:24


    本网讯(余志刚)  一大客车行驶途中因司机犯困打盹,撞上停在路边的重型罐车和检查该车的司机,造成两人死亡、四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近日,广西河池市金城江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告人周天胜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1年12月11日凌晨零时35分许,周天胜驾驶川XOA555号大型客车由都安往金城江方向行驶,至金城江区水任水库路段时,突然感到很困,有点打盹,但他仍继续行驶,朦胧间看到同向前方有车,便紧急刹车,不料因车速过快,追尾撞上了停在路边的桂AB730X号重型罐车和检查车辆的该车司机李盛国,造成李盛国及客车上乘客贺定琪当场死亡,周天胜及客车上乘客王晓平、李淑英、文成等四人受轻伤,以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发后,周天胜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全部赔偿死者亲属及伤者的各项经济损失,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经过公安交警部门调查认定,周天胜负本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金城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天胜违反交通管理法规,疲劳驾驶,追尾碰撞同向停在路边的桂AB730X号重型罐车及检查该车的司机李盛国,造成李盛国及客车上乘客贺定琪当场死亡、四人受轻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因被告人周天胜具有投案自首情节,当庭认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周天胜全部赔偿了死者亲属、伤者的各项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有悔罪表现,可酌情给予从轻处罚。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法院于是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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