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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动的惩罚:邻里因琐事互殴双双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0-21 17:00:24
本网讯(杨德生) 常言: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被告人王运福和莫恒早就因一件鸡毛蒜皮的事大打出手,不但弄得两败俱伤,而且受到法律严惩。2013年10月16日被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运福,男,1984年出生,广西博白县人,现租住靖西县新靖镇五隆村排弄屯19号,做瓷砖建材生意。被告人莫恒早,男,1959年出生,广西天等县人,现租住靖西县新靖镇五隆村排弄屯20号,做修补汽车轮胎生意。两年前他们先后来到靖西做生意,成了一墙之隔的邻居。本来邻里之间应该互相谦让,互相照顾,然而就在今年6月19日发生的一件小事,让双方反目成仇发生械斗,结果双双入犾。 6月19日20时许,一辆汽车到王运福的轮胎修补店里补胎,司机在摆放汽车时不小心撞坏了莫恒早放在门前的三轮摩托车棚顶部,轮胎补好后司机即将汽车开走,王运福由于忙于其他事情,没及时向莫恒早说明情况,也没来得及修理被汽车撞坏的车棚。过后被告人莫恒早的老婆发现自家三轮车车棚被撞坏,立即去找被告人王运福论理,由于双方在论理时不注意语气,以致发生争吵。被告人莫恒早听到自己老婆和别人吵架后即从家里跑出来帮忙,这时本已冲动的王运福看见莫恒早出来帮腔更是火冒三丈,于是把矛盾转向莫恒早,两个男人三言不和就各持铁器打了起来。在互殴过程中,被告人莫恒早、王运福各受不同程度损伤,莫恒早胸骨下段骨折,王运福右尺骨中段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后经法医鉴定,莫恒早、王运福人体所受的伤为轻伤。事发后,被告人莫恒早、王运福后悔已迟,双双被警察捉拿归案。 在开庭审理中,莫恒早与王运福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双方互相赔礼道歉,取得对方及家属的谅解。据此,靖西县人民法院依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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