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嗜赌女子编造借口借钱不还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13-10-23 09:35:42


    本网讯(蒋彩凤 廖毅)  一女子因为没钱打牌,遂编造借口向好友多次借款用于赌博,后因无法按期还款,终被告上了法庭。2013年10月22日,广西龙胜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沟通下达成了和解协议,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原告魏明辉与被告阳根莲相识多年,相互之间比较信任,被告有稳定的工作,并有多套房屋,有一定经济实力。 2013年3月19日,被告称出车祸且房子装修需要用钱,其借给朋友的一笔钱还没到期,故向原告提出借款30 000元,借期三个月,并口头约定了利息。4月19日,被告依约付利息给原告时,又向原告借款30 000元,借款期限5个月。4月23日,被告再次称房屋装修急用钱,请求原告帮忙帮到底。基于对被告的信任,原告于2013年4月23日,在被告办公室再次借给被告40 000元,借期2个月。上述三次借款均有借条,因双方原来口头约定的利息过高,原告担心被告支付不起,故要求被告按2分的利息支付,并要求被告在借条上补上“月利息2%”的内容。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追索,被告也写了承诺书,但未能兑现承诺,仅分别于2013年9月6日、9月13日归还本金4 000元和2 000元,共计归还本金6 000元。另,被告总共还了利息15 300元。为此,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归还借款本金94 000元及利息6 000元,今后利息按月息2%计算至实际履行完毕之日止。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在与原、被告分别交谈时了解到,被告从原告借得的钱并没有用于房屋装修,而是全部用于了赌博并且输掉了,同时被告的朋友又欠其债务无力归还导致被告一时无法清偿原告的债务。此外,被告除欠原告借款外,同时还向多人举债。故被告希望原告看在多年朋友的情面上,能在不计利息的情况下,尽可能在三、五年内将其所欠被告的本金还清。随后,承办法官将被告的心里话及时告知原告,同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宣传工作,从情理到法理,从相互交心到感同身受,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和解协议。至此,这起民间借贷纠纷得以画上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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