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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灯“客串”摄像头 小计谋审出真案情
发布时间:2013-10-18 13:39:15


    本网讯(罗璇)  应急灯本是火灾或是停电时紧急照明用的,如今却客串了一回摄相头,成了案情转折的关键。2013年10月17日,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时,主审法官利用“应急灯”巧妙地查明了案情真相,使一起充满火药费的纠纷最终得以调解结案。

    庭审过程中,双方就被告是否给付了4000元医疗费发生激烈争执,尤其是被告方情绪一度失控,双方在法庭上几乎动手。在此情况下,主审法官敏锐地察觉出其中定有蹊跷。在从被告方了解到给付医药费只有原告及其亲属在场,且原告又没有签署收条,并无第三人证明时,主审法官绉起了眉头,在进一步了解到医药费交付地点是医院病房门前时,主审法官灵机一动,果断地宣布休庭。

    20分钟后重新开庭,这时戏剧式的场面出现了,原来坚称没有收到被告医药费的原告一反常态,不仅承认确实收到了4000元医院费,甚至当庭承认错误,并赔礼道歉。这一突变,不仅被告方始料未及,就是在场的人民陪审员、书记员也是云里雾里。经此一变,调解过程便简单多了,原被告双方很快签署了调解协议,一起对立情绪严重,看似不能调和的纠纷得以圆满调处。那么,主审法官到底施了什么魔法,让原告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判若两人呢?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道出了个中秘密。原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主审法官就已觉察原告可能在说谎,但被告方又不能提供任何证据来证明其确实给付了4000元医药费,如何揭穿原告的谎言让主审法官颇费心思,当听到给付医药费是在医院病房门前进行的时,主审法官有了主意。休庭的20分钟里,主审法官找到了原告并告知,当时被告给付原告4000元医药费,若被告无证据证实,则可调取医院监控摄像予以佐证,原告将对此承担不利后果。见原告将信将疑,主审法官让司机带原告到距法院不远的新干县中医院病房察看医院走廊的摄相头。原告回来后,态度大变:“我确实收了被告的4000元钱,他把我老头子害成这样,我只是想教训他一下,没想到医院有那么多的摄相头”。然而司机悄悄告诉主审法官,原告是把医院走廊两侧的应急灯当成摄相头了,医院只在走廊两端装有摄相头,根本观察不到原告住院病房门前的情况。主审法官听后笑了笑,告诉司机,这个早就考虑到了,这是和原告打的一场心里战。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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