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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借钱外地开店拒还 法官驱车前往速执结
发布时间:2013-10-17 15:01:33
本网讯(梁杏柳 罗彩萍) 借朋友钱后躲到外地开起店铺拒绝还钱,被诉至法院后依然视而不见。10月16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驱车赶往外地找到被执行人并顺利执结此案。 2007年6月,林胜以做生意资金紧张为由,向朋友张坤武借了40000元,借款到期后,却不见了林胜本人。2008年初,张坤武把林胜诉至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判决林胜归还张坤武借款本金40000元,但是林胜对法院的判决书视而不见,拒不还钱。2008年9月,张坤武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找不到林胜本人,也查不到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被迫中止,并告知张坤武待发现林胜或发现其有财产时,可以恢复执行。 2013年国庆期间,张坤武得知林胜借钱后在三江县城内开了一间店铺,遂把这条线索报告执行法官。10月16日,执行法官不惜路途遥远,驱车赶往三江县林胜的店铺,在执行法官的劝说下,林胜主动履行了债务,当即偿还6年前借朋友的40000元及利息。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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