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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存贪念收购赃物 店老板被拘四个月
发布时间:2013-10-18 10:54:05
本网讯(谭召日 蓝晓芬) 为人不必苦贪财,贪得财来天降灾。废旧回收店的老板何桦由于心生贪念,收购他人犯罪所得财物,于10月17日被广西武宣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何桦自己经营了一家废旧回收店,平日收购倒卖些废旧品以补贴家用,生活略有结余。今年6月9日晚上8时许,何桦和平时一样在正准备关门歇业,一辆五菱车便来到了门前。此时从车上下来四个青年人,同时还搬下几十根电缆铜芯,问其是否收购。何桦看到对方在天色已晚时才拿来出售,便知晓这批电缆铜芯来路不正。但当其看到电缆铜芯数量之多时,心下便起了贪念,于是其弃法律于不顾以23.5元每斤的价格收购了来人的电缆铜芯。经鉴定,收购来的电缆铜芯价值为人民币5851元。案发后,何桦在废旧回收店里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从中提取出被盗电缆铜芯132斤。 法院在审理查明后认为,被告人何桦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的财物而收购,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归案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良好,可从轻处罚,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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