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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醉驾送女友回家出事故被拘一月罚四千
发布时间:2013-10-17 09:20:31


    本网讯(罗彩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但是20岁的廖志友在餐桌上根本就忘了一干二净。10月16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廖志友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2013年8月12日廖志友搭乘女朋友一同去乡下的一位朋友家吃饭,在餐桌上禁不住朋友的邀约,廖志友喝了啤酒,而且是越喝越兴奋,后被女朋友阻止后才罢休。晚上9点,廖志友已经是醉意浓浓,但是依然坚持驾驶自己的摩托车送女朋友回家,行驶到县城路段时与另外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廖志友在事故中受伤。武宣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民警在现场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现廖志友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带其到武宣县人民医院抽取血样送检。经柳州市明桂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鉴定,廖志友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1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法院审理后认为,廖志友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危险驾驶罪,其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案件情节、性质,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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