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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盗得电动车骑上街巧遇车主被当场抓获
发布时间:2013-10-16 11:12:47


    本网讯(罗彩萍)  男子盗得一辆电动车后骑上街,恰巧遇到车子的主人当场被抓获。10月15日,广西武宣县人民法院判决韦树立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2013年5月25日晚上9点,韦树立在武宣县城的一家超市门口转悠,看见吴天华没有锁上大锁便将一辆白色电动车停放在超市门口,韦树立马上趁吴天华走进超市时将电动车盗走。盗走后,韦树立并没有把车子卖掉而是打算留着自己使用,7月15日,韦树立骑着盗来的电车行驶在街上,吴天华恰巧看见了那辆电车尾箱上自己曾经做的记号,于是,一边跟着韦树立一边报警,最后,韦树立被赶来的民警抓获。经武宣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电动车的价值为人民币3135元。

    归案后,民警查明得知韦树立曾在2007年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11才刑满释放。

    法院审理后认为,韦树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3135元,数额较大,其行为确已触犯刑律,构成盗窃罪。归案后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可以从轻处罚。其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根据案件情节、性质,依照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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